厂房租赁买卖工具
在上海房地产交易手续与收费标准 ……
买卖、交换、抵债、做价入股
一、提交材料
1 、" 房地产权证 " 或 " 房屋所有权证 " 和 " 土地使用证 "
2 、上海市房地产转让、登记申请书、买卖合同(可在交易中心购买)。
3 、地籍图(二份、房屋所在地土地所购买)
4 、房产平面图、用地面积表(二份、交易中心购买)
5 、转让当事人身份证明(卖出方: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或结婚证)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、(买进方:购买人身份证)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夫妻一方如需委托应提供委托书、承诺书(原件)
单位转让需提供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代理人身份证(均提供复印件)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
6 、其他文件(如评估报告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批方等) [注]
7 、房地产转让价格由转让当事人协商议定,但转让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,应当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税费。
8 、境外个人房地产转让、出让方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,并附带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9 、(联建公助、单位补贴出售商品房、拆迁补偿)房屋,需到临沂路 128 号办理有限产权房屋与完全产权房屋接轨手续后才能办理转让手续。
二、收费标准(按房地产转让价格计算税费)
1 、契税:由受让方缴纳。个人 0.75% 、单位 3%
2 、手续费:买卖双方各 0.08% 、单位非住宅房 0.5%
3 、合同印花税:买卖双方各 0.05%
4 、登记费:个人 100/ 本,单位 200 元 / 本
三、办理机构 一般为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综合受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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